Macau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16)



Deadlines

16 Mar 2025
Call for entries

01 Jun 2025
Final deadline

28
days

03 Dec 2025
Notification date

02 Dec 2025
10 Dec 2025

Address

G/F Macau Cultural Center Building, Av. Xian Xing Hai Avenue, Macau,  000000, Macau, Macau, China, Macao


Festival description
Short film festival 30'<


Festival requirements
 Film festival
 Fiction
 Documentary
 Animation
 Fantastic
 Terror
 Experimental
 Music Video
 Other
 Any Genre
 Any Theme
 Does NOT have submission fees
 International Festival
 Physical Location
 January 2024
 Production countries: Any
 Shooting countries: Any
 Director nationalities: Any
 Debut Films 
 School projects 
 Short Films  30'<
 Any language
 Subtitles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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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of Macau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Photo of Macau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Photo of Macau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Photo of Macau International Short Film Festival

English


Festival start: 02 December 2025      Festival end: 10 December 2025

澳门国际短片影展(前称《声音与影像大比拼国际短片影展》) 为一年一度旨在推动本地及国际影音制作人在澳门进行交流。

影展有两项不同的比赛:
-国际短片比赛
-国际音乐影片比赛

“短片”奖的最佳短片有三个类别:剧情片、纪录片,和动画片。
“音乐影片”奖的最佳影片是澳门最佳原创音乐制作的mv。澳门原创歌曲一览表可在影展官方网站上下载。

国际短片比赛开放征片至2020年6月16日;国际音乐影片比赛开放征片至2020年7月20日。

“声音与影像大比拼国际短片影展”最初是在2010年发起的,当时主要是针对本地人才的视听比赛。这项活动是与电影、音乐、声音和影像领域的专业人员共同创办的,有两个重要创办意念:一、推动澳门视听领域的创意产业发展;二、发掘制作声音和动画影像设计等专业知识的本地人才。多年来,它的影响已扩展到5大洲,得到广泛认可,并在2015年成为一个短片影展。影展发挥了鼓励年轻的本地电影制片人的关键作用,促进与专业人交流专业知识以及向世界宣扬澳门。

影展将于2020年12月1日至8日举行。影展期间,澳门各场馆将安排一系列文化节目,例如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剧院——伯多禄五世剧院放映“短片比赛”和“音乐影片比赛“的入围影片;电影制作、开发、国际电影节策展人的大师班和活动;观众对“观众选择奖”的投票以及颁奖仪式。

Cash Prizes: 7,000$

• SHORTS Best Director
• SHORTS Best Cinematography
• SHORTS Best Editing
• SHORTS Best Visual Effects
• SHORTS Best Student Film
• VOLUME Best Original Music
• VOLUME Best Sound Design
• VOLUME Best Original Song
• SHORTS Best Film of the Festival
• SHORTS Best Fiction
• SHORTS Best Documentary
• SHORTS Best Animation
• SHORTS Best Local Entry
• SHORTS Macau Cultural Identity
• SHORTS Audience Award

SHORTS 国际短片比赛规章

1 简介
1.1 《澳门国际短片影展》(前称《声音与影像大比拼国际短片影展》) 为一年一度旨在推动及鼓励本土与海外影音制作、提高全球影音作品竞争力而设的一项比赛。
1.2 SHORTS 国际短片比赛设剧情片、纪录片及动画类别之最佳奖项。

2 重要日期及场地
2.1 比赛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起开始征件,截止交件日期为2020 年 6 月 16 日。除非大会宣布延长截止日期,否则逾期递交之作品一概不获接受。
2.2 所有「官方评选」作品将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8 日 影展期间在伯多禄五世剧院公映。

3 参赛条款
3.1 SHORTS 国际短片比赛欢迎世界各地人士参赛,并无年龄及国籍限制。
3.2 参赛作品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 完成制作之影片。大会不接受任何曾入围历届比赛之影片。
3.3 免报名费。
3.4 每名或每组导演只可于剧情、纪录及动画类别各提交一部作品。如果收到两部或以上的作品,只受理第一部。
3.5 剧情片、纪录片长度以 30 分钟为限(包含片头及片尾字幕);而动画则以 15 分钟为限(包含片头及片尾字幕)。
3.6 非英语短片须附有英文字幕(内嵌/外挂均可)。
3.7 递交之影片须符合以下描述的最低规格:
• 文件类型:QuickTime 或 mp4
• 帧幅大小:1280 x 720
• 帧率:24, 25 或 30fps
• 视频、音视频编码:H.264, AAC
3.8 参赛作品及所需数据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i. 利用大会网页上列出之网上影片交件平台;
ii. 电邮至 shorts@soundandimagechallenge.com -
连同可下载之网上档案传送平台(如 ©WeTransfer、©Dropbox)或受密码保护的网上影片播放平台档案(如 ©Vimeo)之连结一并递交;
iii. 以邮寄方式至:创意空间-澳门邮箱 759 号。包裹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16 日 前到达邮箱。
3.9 递交作品时须一并提交下列以英文撰写之数据:
i. 如透过网上平台递交 :
完整填写平台所要求的数据,至少须填写:
1)类别
2)短片名称
3)片长
4)剧情简介 [最多 40 字]
5)工作人员名单
6)导演简介 [最多 40 字]
7)影片檔
ii. 如透过电邮或邮寄递交 :
1)附签名之 SHORTS 报名表 (于大会网页下载)
2)剧情简介 [最多 40 字]
3)工作人员名单
4)导演简介 [最多 40 字]
5)影片檔 (720p 或以上,请参照本规章第 3.7 条)
3.10 未能遵守或提供上述规定文件者会被取消资格和拒绝参赛。
3.11 任何第三方的素材(不论有否版权),均须完整、清楚及依出现次序列明于作品片尾字幕。如大会要求,须递交由该著作权拥有者之授权书。
3.12 参加比赛者将默认接受此比赛规章及细则。

4 官方评选
4.1 大会将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 或之前以电邮通知暂时入围「官方评选」的参赛者。
4.2 暂时入围作品之导演/制片人/代表须在收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提交英文字幕档案(或带有正确时间码的对白表
- 即使英语影片);同时亦须提供高清及无内嵌字幕的影片檔。逾时未能提交所要求的数据及档案者将自动从「官方评选」名单上剔除。
4.3 导演/制片人/代表提交上述资料及档案等同确认入围「官方评选」。
4.4 所提交之高清影片档案将用作公开放映的完整版本。

5 评审及奖项
5.1 来自全球,拥有剧情片、纪录片及动画相关背景之影音范畴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将依其范畴共同选出入围本届「官方评选」的作品。
5.2 该评审团将同时选出今届新推奖项 – 最佳学生作品之合资格作品予决选评审甄选。
5.3 负责评选剧情作品之评审将选出符合卓越奖项资格之作品予另一批评审选出其得奖者(本规章第 5.8 条)。
5.4 来自全球相关影音范畴之专业人士组成的决选评审团将共同由「官方评选」中选出下列奖项得主:
• 最佳剧情片 - 澳门币 10,000
• 最佳纪录片 - 澳门币 10,000
• 最佳动画片 - 澳门币 10,000
• 影展最佳作品 - 澳门币 20,000
• 最佳本地作品 - 澳门币 10,000
• 澳门文化认同 - 澳门币 10,000
5.5 现场观众将于影展公映期间投票选出以下奖项得主:
• 最受欢迎奖 - 澳门币 4,000
5.6 最佳本地作品之得主必须持有效澳门特区居民身分证(永久/非永久)或外地雇员认别证(俗称「蓝卡」)或学生类「逗留许可」。
5.7 若未能选出 最佳本地作品 得主,奖金将全数用于由创意空间 – 创意产业中心按排之视听培训上。(只限本届本地参赛者报读)
5.8 另一批同样来自全球相关范畴组成之评审将共同选出下列卓越奖项得主:
• 最佳导演
• 最佳电影摄影
• 最佳剪接指导
• 最佳音乐制作
• 最佳音响设计
• 最佳视觉效果
5.9 评选结果或任何决策均以大会之结论为最终依归,任何人不得异议。
5.10 决选评审或大会均可选出任何杰出作品并另外颁发特别嘉许奖。
5.11 所有得奖者将获得奖座及奖状各一。

6 推广
6.1 所有参赛作品会于各宣传媒体播放 (最多为影片总长度之1/10),并只用作宣传影展用途。
6.2 影展后,所有「官方评选」作品可于《声音与影像大比拼澳门国际短片影展》相关之本地或海外活动中放映,事前将征得其导演/制片人/代表同意。

7 一般条款
7.1 所有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影片。
7.2 所有公开放映的影片,大会都不会支付其放映版权费用。
7.3 未入选之作品在征得其导演/制片人/代表同意后有可能在影展之「延展电影」环节中公映。
7.4 所有递交之媒介(如 USB、DVD 等等)将不予退回。
7.5 参赛者(导演/制片人/代表)须为其提交之作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大会并不会负上任何与版权有关之责任。
7.6 对于没列明于此规章及条款的事项,大会将商讨及拥有最终决定权。
7.7 奖金得主如要求进行不同货币或境外跨银行转账,奖金得主需自行负责一切与货币转换或/及跨行转账有关之银行手续费或附加费。
7.8 此乃中文译本,如有任何争议,一切以葡文版作准。


VOLUME 国际音乐影片比赛规章

1 简介
1.1 《澳门国际短片影展》前称《声音与影像大比拼国际短片影展》,为一年一度旨在推动及鼓励本土与海外影音制作、提高全球影音作品竞争力而设的一项比赛。
1.2 VOLUME 国际音乐影片比赛设音乐影片(MV)之最佳奖项。比赛旨在向世界各地宣扬澳门原创音乐,鼓励全球影音制作人以澳门原创音乐制作MV 参赛。

2 重要日期及场地
2.1 比赛于2020 年 3 月 16 日 起开始征件,截止交件日期为2020 年 6 月 16 日。除非大会宣布延长截止日期,否则逾期递交之作品一概不获接受。
2.2 所有「官方评选」作品将于2020 年12 月1 日至8 日 影展期间在伯多禄五世剧院放映。

3 参赛须知
3.1 VOLUME 国际音乐影片比赛欢迎世界各地人士参赛,并无年龄及国籍限制。
3.2 参赛MV 须为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7 月20 日 完成制作之音乐影片。大会不接受任何曾入围历届比赛之作品。
3.3 免报名费。
3.4 每名或组导演可提交最多三部MV。
3.5 参赛MV 内歌曲之长度必须与原歌曲的长度一致,不可删减,影片的片头及片尾工作人员字幕不能超过30 秒。
3.6 参赛者可使用在影展网站上所提供之澳门原创音乐或另觅澳门原创音乐制作MV 参赛。
3.7 如参赛者使用非影展网站上所提供之澳门原创音乐,参赛者须同时递交原歌词及其英文翻译,以及证明乐队中至少要有一位成员持有效澳门特区居民身分证(永久/非永久)或外地雇员认别证(俗称「蓝卡」)或学生类「逗留许可」方会被视为澳门乐队。
3.8 影展网站所提供之澳门原创音乐已经其歌曲制作人/乐队许下载以制作VOLUME 参赛作品。因任何其他原因使用影展网站提供之歌曲需要经歌曲制作人/乐队授权,且不属于影展范围内。
3.9 递交之影片须符合以下描述的最低规格:
• 文件类型:QuickTime 或 mp4
• 帧幅大小:1280 x 720
• 帧率:24, 25 或 30fps
• 视频、音视频编码:H.264, AAC
3.10 参赛作品及所需数据须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i. 利用大会网页上列出之网上影片交件平台;
ii. 电邮至volume@soundandimagechallenge.com - 连同可下载之网上档案传送平台(如 ©WeTransfer 、©Dropbox)或受密码保护的网上影片播放平台档案(如 ©Vimeo)之连结一并递交;
iii. 以邮寄方式至:创意空间-澳门邮箱759 号。包裹必须在2020 年7 月20 日 前到达邮箱。
3.11 递交作品时须一并提交下列以英文撰写之数据:
i. 如透过网上平台递交 :
完整填写平台所要求的数据,至少须填写:
1)MV 名称
2)片长
3)工作人员名单
4)导演简历 [最多40 字]
5)影片檔。
ii. 如透过电邮或邮寄递交 :
1)附签名之VOLUME 报名表 (可于大会网页下载)
2)工作人员名单
3)导演简历 [最多40 字]
4)影片檔 (720p 或以上,请参照本规章第 3.9 条)
3.12 未能遵守或提供上述规定文件者会被取消资格和拒绝参赛。
3.13 任何第三方的素材(不论有否版权),均须完整、清楚及依出现次序列明于作品片尾字幕。如大会要求,须递交由该著作权拥有者之授权书。
3.14 参加比赛者将默认接受此比赛规章及细则。

4 评审及奖项
4.1 大会将于2020年8月10日 或之前以电邮通知暂时入围「官方评选」的参赛者。
4.2 暂时入围作品之导演/制片人/代表须在收到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歌词及其英文翻译;同时亦须提供高清的影片檔。逾时未能提交所要求的数据及档案者将自动从「官方评选」名单上剔除。
4.3 导演/制片人/代表提交上述资料及档案等同确认入围「官方评选」。
4.4 所提交之高清影片档案将用作公开放映的完整版本。

5 评审及奖项
5.1 来自全球拥有相关背景之影音范畴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将共同选出入围本届「官方评选」MV(包含本规章第 5.3条所列出之卓越奖项)。
5.2 决选评审团由海内外专业人士组成,将共同由入选作品选出以下奖项得主:
• 最佳音乐影片 - 澳门币 10,000
5.3 另一组来自全球相关影音范畴之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将共同选出下列卓越奖项的得主:
• 最佳歌曲
• 最佳视觉效果
5.4 评选结果或任何决策均以大会之结论为最终依归,任何人不得异议。
5.5 决选评审或大会均可选出任何杰出作品并另外颁发特别嘉许奖。
5.6 所有得奖者将获得奖座及奖状各一。

6 推广
6.1 所有参赛作品会于各宣传媒体播放 (最多为影片总长度之1/10),并只用作宣传影展用途。
6.2 影展后,所有「官方评选」作品可于《声音与影像大比拼澳门国际短片影展》相关之本地或海外活动中放映,事前将征得其导演/制片人/代表同意。

7 一般条款
7.1 所有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音乐影片。
7.2 所有公开放映的音乐影片,大会都不会支付其放映版权费用。
7.3 未入选之作品在征得其(导演/制片人/代表)同意后有可能在影展之「延展电影」环节中公映。
7.4 所有递交之媒介(如USB、DVD 等等)将不予退回。
7.5 参赛者(导演/制片人/代表)须为其提交之作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大会并不会负上任何与版权有关之责任。
7.6 对于没列明于此规章及条款的事项,大会将商讨及拥有最终决定权。
7.7 奖金得主如要求进行不同货币或境外跨银行转账,奖金得主需自行负责一切与货币转换或/及跨行转账有关之银行手续费或附加费。
7.8 此乃中文译本,如有任何争议,一切以葡文版作准。

主办单位 联络信息

创意空间 – 创意产业中心
澳门邮箱 759 号
(星期一至六 下午 2 至7 时)
电话 2875 3282 | 传真 2875 3236
sic@creativemacau.org.mo
www.soundandimagechalle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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